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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

在站拟进站博士后、在职科研人员

根据《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安排,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于3月月1日起启动相关申报工作。

一、香江学者计划

1.项目简介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

2.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学校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累计发放不超过24个月)。

3.时间安排

2023年3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6月可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7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1.项目简介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2.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元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学校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累计发放不超过24个月)。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3.时间安排

2023年3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进行申报,6月可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7月对最终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获选通知。

三、学术交流项目

1.项目简介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2.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3.时间安排

3月1日—9月3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

四、有关注意事项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6 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申报条件和遴选要求等详见:人社部专家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chinapostdoctor.org.cn)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嵇蕴洁

联系电话:(027)87161123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人事处博士(后)发展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人事处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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